公告通知

学科建设办公室:关于转发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时间:2019-04-30 来源:学科建设办公室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〔2019〕37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做好本年度365官网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,现将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科技〔2019〕263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情况,严格按照指标要求,做好自查自改工作。

一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安全意识,严格落实责任制。继续落实2018年6月各院(部)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,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各院(部)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,做到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。

2.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、及时上报。

3.切实加强生物安全培训,提升教师和学生生物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。

4.加强实验室消防知识培训,提升广大师生的实战处置能力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以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为主,检查重点为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。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、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、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、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、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1.院(部)自查。各院(部)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》(附件2)中自查要点进行自查,2019年5月7日以前完成自查工作。

2019年5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各科研实验室纸质版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》自查表、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(附件3)和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汇总表(附件4)等三个材料,纸质版报送交学科建设办公室平台建设与管理科(行政楼443房间),电子版发送邮箱:3831326@xxmu.edu.cn,联系电话:3831326。

2.学校组织专家组复查。2019年5月8日至9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实验室安全复查。

3.现场抽查。2019年6—8月河南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各高校进行抽查。

附件1: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办科技〔2019〕263号.pdf

附件2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.doc

附件3;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.doc

附件4: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.doc

学科建设办公室

2019年4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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